织女和七仙女,是不是被拐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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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郎织女是中国古代数千年流传的美好爱情故事。
但这个故事其实很诡异,因为他与人们的生活经验可不一样。
织女和几个仙女来到凡间游玩洗澡时,牛郎悄悄偷看人家女生洗澡,还把人家衣服藏起来。
把衣服偷走再藏起来,这是什么行为?要胁。
当然故事里三笔两笔带过了,牛郎最后把衣服给了织女,然后二人就在一起了。
一个用偷走美女衣服的人,最后能俘获织女的芳心吗?偷窥女人洗澡,还偷走衣服来要胁美女,织女是个智障女吗?会爱上这种男人?
没人说过牛郎帅,只知道牛郎穷,就一头老牛跟着他,连个家都没有,典型的矮穷挫,人品还这么低劣,织女是典型的白富美,二人一无共同言语,二无相似经历,三无自然吸引,哪来的一见钟情。
如果你不信,你跑女人澡堂子里偷窥一下再偷走几件衣服,看看会不会有女人爱上你,还是要打死你?
最大的可能,倒不是织女爱上了牛郎,而是牛郎拐走了织女。
只有拐走,才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牛郎拐走了织女,甚至是强奸了织女,还生了两个小孩,然后这个故事的结尾倒是合乎逻辑的。
牛郎每年带着两个小孩去与织女相会,虽然被拐被强奸,但织女对孩子有感情啊,玉帝不过是解救了被拐的织女回家,但架不住织女思念孩子,于是七夕还是让织女和孩子们见上一面。
现实中,也有很多被拐妇女放不下孩子 ,哪怕被解救,最后还选择回到拐卖家庭中抚养小孩,织女又何尝不是呢?否则,你怎么解释,为何不是织女带着两个小孩回老家天庭呢?
如果小孩跟着织女,织女还会每年七月七来见牛郎吗?见个屁呀,恨不得一嘴巴抽死他。
但小孩在他手上,那就得屈服。那问题来了,玉帝为何不让织女把小孩带回天庭呢?
这就是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了,小孩是牛家的,而不是玉帝家的,这是传统,更何况,织女带着两个孩子回天庭,这叫玉帝的脸往哪搁?织女还怎么嫁人?
包括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其实也是充满着疑问。
董永家境贫寒,为葬父卖身为奴,最后七仙女却嫁给了他,这TM要不是神话而是现实的话,就很有可能是被拐卖了,屌丝娶上顶级白富美的故事不可信,但大学生拐到农村去做了家徒四壁单身汉的老婆倒是有不少的。
1995年夏天,住在重庆酉阳的何开志与妻子一起积极筹备丰盛的晚宴,因为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大女儿何成慧的第一个大学假期。
老两口早早的做好了饭,和两个小女儿有说有笑的等待家里的大学生归来,可左等右等等了好几个小时,就是等不来何成慧的敲门声。
青春靓丽的女大学生何成慧被拐卖了,被拐卖到四川德阳市中江县的一个山村,而拐卖后即遭遇强奸,强奸她的猥琐老汉名叫倪天国,是村里最穷最游手好闲的老光棍。
2012年3月,四川电视台接到了四川省中江县太安镇村民的电话,说是要反映一件事情,村民告诉电视台,17年前村里来了一个奇怪的女孩,长得漂亮不说,还会一口流利的外语和普通话,买东西还会看保质期。最离谱的是,她竟然嫁给了当地最穷最懒的老光棍当老婆。
被电视台曝光后,他的父亲找了过来,历经了十七年的折磨,她才被解救 。
我想,七仙女和织女也不过是被玉帝解救回家了,那一条天河,不是什么爱情之河,应该是仇恨之河。
电影盲山中的主角白雪梅也是个白富美,是个大学生,被拐乡村十余年,最终被解救,而她也不得不与她的儿子分开。
盲山可不是编的,而是真实事件改编的。
真实版盲山,比电影要更惨。被拐卖的郑秀丽,不但被拐卖的男人强奸并生下两个小孩,并被男人的嫂子长期欺凌,最后,郑秀丽选择了复仇,但懦弱的她却把复仇的对象转成了更为弱小的孩子,她把硫酸泼向了嫂子的孩子,最后被判死刑。
拐卖妇女,在有一段时间,是比拐卖儿童更为猖狂的犯罪。
1989年五月出版的纪实文学《古老的罪恶》中写道:
对的,就是徐州。
这个最近火爆全网的八个孩子疑似被拐卖女子的所在地。
三年时间,拐卖4万多人,这还仅仅是徐州一个地方。那全中国会有多少呢?
说实话,不知道。
据公安部数据,自2005年至2013年,公安机关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立案数持续增加,由2005年的2884件增加到2013年的20735件,直到2014年才有了下降的势头,为16483件。
也就是说,直到2013年,拐卖妇女的案件都还在持续上升。
这只是立案数,因为无人知道有多少人就是从此人间失踪,无法立案。
但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大致的结论,那就是拐卖妇女的数量,是一个我们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
这个数字每增加一个单位,就意味着中国这片大地多了一件人间惨剧,一个女人成为奴隶,成为生育工具,成为被另一个人、另一群人奴役的对象。
是的,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广泛的奴隶制。中国大地也不缺少。
保守一点估计,中国自八十年代以来,可能有近百万妇女沦为了性奴隶,而这一切,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
对于生活在城市里,甚至不少喜欢吹嘘中国治安世界第一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难接受的事实。
上世纪九十年代震惊全国的“708”专案,就是以郑明月、郑明亮为首的拐卖妇女集团,他们自1990年至1998年,勾结云南、贵州人贩子长期从事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活动,他们以做服装、香烟生意或以招工、找保姆为名,将云南、贵州、四川等地的妇女拐骗至江苏泗阳县来安乡姜集村,然后以 3000~5000 元的价格向周边地区"批发"销售。经查明,该团伙在八年期间贩卖妇女多达560人。
而泗阳县离徐州只有一百多公里。
你若以为这样的事件离我们很久远了,那你搞错了。
2004年至2009年,甘肃甘谷有一伙职业拐卖妇女人员,专门拐卖女大学生,五年间,这个团伙拐卖了数十位女大学生。
就在前年,2020年9月,福州铁路公安处破获了一起特大拐卖妇女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解救被拐妇女7名。
更多不为人知的黑幕还未被人们所知晓,因为儿童拐卖案一般容易立案,而妇女拐卖时,还有大量的亲属只能以人口失踪案进行报案。
那些女儿成年了还在接送的父亲们,他们并不只是溺爱,还因为这个世界依然很险恶。
甘谷这伙人,他们拐卖的手段是什么呢?假扮民警,开着车要求对方协助调查,你觉得一般的女性能逃的掉吗?哪怕她是高智商的大学生。
只要上了车,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岂是一个弱女子能反抗的?无数被拐妇女逃跑,自残,甚至自杀,但也没有办法逃脱成为奴隶的命运。
看到这里,可能读者们都气愤了,这样的人抓起来该判的判,该杀的杀,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这种事,还会发生在现在的中国。
还真没有这么简单。
拐卖案,最难的事情,还不是查清案情。这种案子,只要找到线索,一般都容易找到人,难的是解救。
你明知有一个女人被拐卖了,你也明知这个女人被拐在哪一家了,但是,你就是没有办法能将这个女人救出来,你信么?
不要说你了,中国的公安去解救被拐妇女时,一般不敢白天行动,因为对方是全村出动暴力抗法,他们只能晚上行动,去到被拐妇女的家,然后把人抢走,最后还得对付一群持械的暴徒。
比如甘谷615专案中,解救过程是这样的。
6月14日晚,负责解救的专案组来到了村口,民警也不是第一次来到该村,每一次都会遭受村民的干扰,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民警一直等到凌晨,6月15日零时,等村民熟睡之后,民警行动了,他们敲开了程家的门,迅速解救出了王婷。
然而程家人四处大喊,20多村民手持锄头、棍棒将他们围了起来,民警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但是他们并没有散去,而是恶狠狠的说:把人留下来,不然谁都别想离开。
专案组将王婷送上了车,他们围在车边抵挡村民,同时呼叫增援;民警试图劝说,希望他们能够配合,但还是有部分村民不停劝阻,增援赶到时,办案人员已有数人受伤。
这是个案么?不,这是一个普遍情况,但凡拐卖妇女成风的地方,解救都是一个天大的难题,甚至出现过无法解救的现象。
你连妇女都解救不出来,更不用说去惩罚那些强迫女子成为奴隶的买者家庭成员了。
大多数被抓的是人贩子,而受害的妇女遭遇到最大的侵害其实来源于买家的强奸,虐待,暴打,而这可能是长达十几年的奴隶式的管制。如果按中国法律治罪,一个村子的人关进去一半人都不要觉得奇怪。
他们往往是全村出动,一家有性奴隶逃脱,全村出动抓捕,甚至村口的老大娘都是眼线,大多数女人根本逃不脱一个村庄、甚至是数个村庄布下的天罗地网,因为你逃到旁村,你依旧会被人送回来。旁村也有被拐女人,买一个女人来家做老婆,在这些地方,是天经地义的。
你若想逃跑,和买回来的牛羊是一个待遇,损失谁承担?你营救都不行,老子花钱买的,谁敢动,我和他拼命。
也许,以当下主流观念来看,这一群人都是罪犯,都是恶魔,都是奴隶主和帮凶。但这就是发生在中国很多乡村的真实事件,并且,他们并不认为是犯罪,他们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符合人伦的。
所谓纯朴的村民,那只是你的想象。
徐州这种地方,过年是要磕头的,不少卫道士将这种形式上的东西当作神一样贡起来,说这就是代表着文明,代表着道德。
一边行着大礼,一边残酷的奴役着拐来的妇女,这哪是什么仁义道德?这不过是一群恶魔罢了。
这些女人的权利二字,在他们眼里是不存在的。那我们不禁要问,这些地方是不是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世界呢?
不是。恰恰相反,你如果去到这样的村庄,你会感动于他们的三纳五常,孝敬父母,兄慈弟恭,家族亲情融融,他们也痛恨小偷劫匪,他们也疼爱自己的子女,他们一切外在的表现,你都会感觉到这是一个有着传统文化传承、温情脉脉的山村。
那他们又怎么做得出这种天怒人怨的的事情而又不以为然的呢?
很简单啊,因为这个拐来的女人是外地人。
传统的山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非常注重血缘关系,非常重视以血缘为纽带的亲情,甚至远房亲戚出了问题,家族都愿意出手相帮。
但对于外地人,陌生人,坑蒙拐骗,这些手段用上,那都是没问题的。
村里的大爷挑着东西,路上散了一地,你能见到一堆人上去帮忙,因为拐着弯都是亲戚,都是家族关系。
但路上的大货车要是翻了车,那抢他没毛病,全村人齐上阵,一起抢光他,你一个货车司机在旁边哭,倾家荡产,与我毛线关系也没有。
他们对族群内部人与外部人是奉行的两套标准。
所以,他们可以一致对外,对来解救妇女的民警大打出手,一个村庄数百人上千人集体欺凌少数成为奴隶的陌生女子,但他们绝不承认自己没有人味,他们的人味在宗族关系中浓得很。
如果你再往历史溯源。
人类的历史就是这样,不要以为只有封闭落后的小山村,才会对不同的人奉行两套标准。
大规模国战离我们当下的历史并不久远,两个不同国度的陌生人,可以在战场上视对方如仇敌,相互杀戮而毫无负罪感?为什么?
非我族类嘛!
你不是我一国人,杀死你没毛病,你背后有父母,有孩子,对方死了全家会痛苦这与我没有关系。
再往前追溯,不同部族的人相互之间杀戮有时长达上千年时间。
比如汉民族与游牧民族之间的战争就是跨越上千年的行动。
游牧民族内部绝对是在合作和交易,否则他们不可能进行生产,甚至武器都不可能有,而要分工合作,必须承认对方有权利,但对外部,他们屠城都没有心理障碍,不将对方视为人,不认为对方有权利。
什么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搞不好是牛郎村上的人编出来美化牛郎拐卖行为的一种编故事的手法罢了。
你看世间很多历史,都会把赤裸裸的对人权的侵犯包装成美好的故事。
这个世界上,双标权利观很正常,小地方往往以以村庄为单元,以宗族为单元,更多的地方,以国界线为单元,要不呢,以肤色和种族为单元。
人在自己所处的社会里,都会意识到分工、合作、交易会比侵犯暴力要好的多,但在更大的范围内,则不一定了。
买女人的村庄里的人,也不会接受自己的女儿被人家拐走成为奴隶。
这种以种族、以国界、以村庄划分人权的思维方式,其实是历史上大多数战争的起点。因为只有这种划定方式,才能说服民众参与对另一种普通民众的屠杀。
对每一个人权利的认可和尊重,是文明的曙光,还用双标在对待不同族群时,随时可能化身为奴隶主或是战争暴徒。
没有对买家强奸妇女,拘禁妇女进行刑责,这是法治不彰,没有对整个村庄参与拘禁、追捕的村民们进行追责,这又是法律执行的双重标准,人多就害怕就不敢抓人吗?
我支持一切被拐卖妇女们去指认每一个伤害你的人,让每一个人都受到惩罚,当现行的法制不追究时,我还支持私力救济,也就是以牙还牙。
民间有个故事流传,一个被拐妇女解救出来后没多久病故了,失去独女的父母在村里的井水里投毒,让村子灭绝。
这应该是虚构的,但这代表着对法律不作为的痛恨。凭什么人多侵权就不必处理?
几个人贩子并不可怕,更为可怕的是村庄里双标权利观。这种双标权利观,制造了世界上大部分人道灾难。
一个好的法治社会,应该维护每一个人的权利,不应该让这种双标权利观有生存的市场。